車輛:我是騎乘機車對方行駛汽車我主觀的情況描述:原本都行駛在右側的直行車道當時汽車在我前面該條路有左轉車道以及直行車道原行駛在直行車道的我看後面無車輛則切換到左轉道 預備左轉(該路口機車不需待轉)切換到左轉道沒多久汽車因前車煞停 因此左切 與我發生碰撞汽車撞到我的機車右後車身排氣管的部分才導致這場車禍做筆錄時警察有給我看了該路口的標線確實是標示不清原本是雙白線即禁止變換車道 但該路口改為虛線且舊的雙白線依稀可見另外就是警察有問我撞擊前是否有做任何處置例如看到他要左切了是否有緊急煞停或是往左閃我的回答是沒有 因為我沒有預期到他可以變換車道(因為在我記憶裡以及常理中 接近路口就應該是雙白線 不能變換車道)所以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撞到我請問這個回答會對我不利嗎?警察有說這場車禍可能是5050想請問各位這個有可能成立嗎?或是這個情況我真的錯比較多?因為剛牽車因此只有保強制險還沒有保第三責任險等(這我的錯 今天已申請第三責任險)今天晚上對方的爸爸打電話來 語氣有點兇的説他兒子的車現在在等我處理 說是我撞到他兒子的車看我要怎麼賠償 他兒子沒辦法開車去上班但因為我只有強制險 所以沒有保險員能和對方的保險員談我的車也在車行待修 也因為傷勢沒辦法去工作是28號我早上上班路上時發生的車禍 目前警方還沒有初判表想請問廣大的網友們是否可以提供些建議 萬分感謝!
如果你已經變換車道的動作已經完成 基本上你是無責,對方的動作 不管汽機車都很常出現,當下的反應就是閃,我朋友也曾經因為內車道的車往右閃前方等待左轉的車輛,我朋友在快車道下意識的也往右閃,結果就撞到慢車道的機車,朋友全責(鑑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