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我被遊覽車司機惡意碰撞為什麼能肯定是惡意呢?當時因為對方兩次的不打方向燈的變換車道而我兩次都受影響尤其是第二次我在遊覽車旁還硬要擠進來所以我就按喇叭示意我在旁邊司機卻故意按我喇叭我後來是有再按回去表示不爽後來前方紅燈而遊覽車在我後方(兩線道)我轉頭表示不打方向燈還變換車道對方回什麼我也忘了但後來就做了一個動作嚇到我沒錯 就是往前撞我!雖然只是輕碰我沒有受傷機車也只有親到一點我嚇到要拿手機報警司機兇狠的說報警啊後來就在一旁等警察我當下是整個嚇到拿手機報警手都在抖…我想問一下這能對司機提告什麼?我沒受傷機車也只有一點的碰撞痕跡(掉漆)我想提告精神賠償但看法條明寫好像不算精神傷害(我也不確定)我也打算不和解若可以我想民事刑事都吿給這種惡意的司機有受到懲罰謝謝各位大神們🥲
騎車一定要擋在遊覽車前面嗎?真的很有勇氣欸路權魔人?
拜託!車禍騎機車就直接倒車!直接跌倒去看醫生,有證明受傷才能提刑事,我就是沒受傷,提告民事訴訟,對方也是老阿伯沒錢,我就只能自己自認倒霉,對方是衝紅燈,和解態度又很差,我才去提告,沒受傷就不能提精神賠償,這也是我上法院調解的人說的。
因為你不能保證對方是否皮皮,遇到垃圾駕駛真的很氣憤!
看你敘述的內容應該是沒有受傷吧?沒有完整的影片 無法判斷誰對錯拍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