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講,死刑犯只要在前中後裝瘋賣傻就可以逃死,之後那37位依照現行法規有機率直接回歸社會,慘。
最好賴任內都不要判死,這樣可以把賴宣傳為殺人犯共犯
條件太苛刻 人權團體可以搞一堆有的沒的鑑定時間一拖羈押的時限就到了然後就沒有法可以繼續壓於是乎就出來囉~真的希望精神鑑定可以省掉了怎麼 神經病殺人不用判嗎神經病殺人更應該死刑吧有問題就好好在家不然家屬就看管好別出來鬧事省的一堆沒病犯案搞的好像自己有病一樣
如果不放出來,那「可教化」的意義在哪裡?
他們關幾十年了以現在的標準大概全部都判不了死刑而目前判無期徒刑是能假釋的,所以改判無期徒刑也是高機率假釋出來更何況在重新判決的時間,如果認為無羈押必要,那就直接出來了,判完再決定是否達到假釋條件
還是那句話有好的配套廢死沒關係例如無期徒刑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