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實務上,以前有一種東西叫「判例」,被選出來經典判決,會對類似個案產生拘束效果。
好處是法安定性(人民可預期)。
缺點是侵害審判獨立,因為每個個案都有特殊的地方,承審法官應該是最清楚的。
所以現在對既往判例原則上要找得到「全文」,才仍有適用。
找得到全文才有辦法判斷兩件事是否真的相同。
不一樣的事情你硬要用同一套結論就是很有問題我認為考生需要雞湯,因為那些學長姐分享的雞湯通常不是很抽象的一句話,是很具體的經驗分享。
而且單就考試而言大家會面臨很多相同問題。
那感情,是兩個人長期相處的過程,一百對情侶會有幾萬個故事可以講,除了關係以外,裡面夾雜著很多可以分別評價的社會事實。
那些典型的感情雞湯,通常只有結論,沒有說理。
以下我用我自己的例子來說明為什麼我不喝Ex:一.過得好就是最好的報復放屁!我前女友佔盡好處後提分手,還把自己包裝成被害人,可想而知她的想法:1.「你最好變好,這樣你不會來找我討公道,就這樣蓋棺論定了」2.「我已經不愛你了,你當總統都跟我無關」二.天崖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這朵花自己種的;跟市場買的能相提並論嗎?雖然你們看起來是一樣的(小王子的故事三.人生就像茶葉蛋,有裂痕才入味這我完全不予置評,茶葉蛋關我屁事?四.感情的事沒有對錯感情的事沒有對錯,可是如果你因為感情去報復對方大家都會說你錯,你至少不能違法。
你說好,那我不談感情,談她犯法的部分可以了吧,他們又會跟你說:感情的事沒有對錯。
以前跟朋友說賭債非債,我會特別強調,這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而已,如果你自己要玩的遊戲規則也都清楚,輸了錢卻想躲在法律後面,那出什麼事剛好而已。
(這世界的對錯絕對不是只有合法與否ㄧ套標準五.要放下這是我去她學校喊冤最常聽的到的,也是我最想說明的一點。
但我表達完訴求後聽到對方講這句只會Os:「你剛剛根本沒有在聽我講話」…我必須說明,我可以理解,關心我的同學看到我dcard緬懷她的文章而留言勸我放下。
無法理解的是,我在學校申訴她或她以外的人ㄧ些犯罪事件時,老師、學妹勸我放下。
1.我又不是要挽回她,放下什麼?2.放下感情跟放棄追究責任是兩碼子事,不就是因爲放下感情才會追究責任嗎?3.前女友的身分難道具有「言論免責權」或「刑事豁免權」嗎?我講幾百次了,我找她不是因為分手,她提分手後我每個月還給她零用錢。
過了8個月突然要找她算賬,重點不是分手,而是這8個月內是不是有人ㄧ邊拿錢還ㄧ邊誹謗我?——————————————我只是大概舉例,真的要講還有很多雞湯金句,我自己也還有很多故事。
可是這當中都同一套邏輯,就是去脈絡化、而且針對性的轟炸被分手的一方沒聽錯!大部分的雞湯都是發明來針對被分手方這說明ㄧ件事,如果被分手的一方受有委屈,還會感覺全世界的情感專家都在幫對手說服你,主觀上沒有幫對手的意思,但結論上就是要你認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