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限制利率?

或者是說為什麼高利貸法律不允許?先不說暴力討債的問題,單純就利率來討論,有錢出借的人,當然希望出借後收回來的本息越快越多越好,而借錢的人當然希望能夠越久才要還,利息越低,甚至是無息貸款最好。

那麼除了銀行以外的借貸行為,為什麼不能丟給自由市場決定?目前已經沒有父母債務子女償還的問題了,那麼會搞到無法跟銀行借款的人,基本上都是自己的問題,而當他們真的有急迫的資金需求時,銀行當然不可能借錢給這種人,他身邊的親友也不可能冒著風險借錢,那麼去找高利貸借錢,怎麼可能還指望可以用16%以內的年利息來借錢。

這樣子風險還是很大,所以我實在不懂為什麼法律要設定利息上限?

2024-10-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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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還3%的私貸都有人在借了

2024-10-27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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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根本連利率怎麼算都不知道,到時候還不出來,製造的社會問題跟司法資源浪費反而更多,一個走投無路的人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2024-10-27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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