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們社區討論安裝充電樁,管委會同意了,只要符合台電等法規規定,但同社區其他住戶反對,請問還能裝嗎?有必須通過區權會同意嗎?請指教,感謝!
使用到公設怎麼能不經區分所有權人投票同意?
充電樁一定要區權會通過吧1. 費用: 通常超過一定費用的管理費支出,要區權會同意。
安裝充電樁的基礎建設費用一定超過該費用門檻2. 公設:牽涉到大型公設的部分(鑽洞,走線)沒有區權會同意應該不了。
只能說若你們社區打算讓住戶私拉表後,然後強行執行的話,後面不單是住戶間的糾紛,也為你們社區的用電負載感到危險(勿忘慈雲路火災事件)
如果管委會要為了日後保險費率提高及災害負全責,那就獨斷獨行不送區權會沒關係囉而且建議社區要裝充電樁,最好是透過區權會增設智慧ems充電管理,不然前面幾戶設的很爽沒錯,幾隻之後到後面台電就不會核准了,前面的那幾戶也不會願意多花錢做ems,變成永遠的反對鐵票,一個社區只有前面幾戶能充電也是笑話還有沒做公共管線,到處牽線一堆管子,同方向的前人願意讓其他車主共管使用嗎?社區將來要做公共管線可以拆這些私人管嗎?都是問題,真的,社區要弄電動樁最好一次到位,不要個別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