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跟別人發生車禍目前初判表有問題修改中, 我方應該無責或是3成目前傷勢好很多目前還沒上調解,對方保險先跟我談15萬和解(其他費用收據7萬,精神賠償8萬)我住院7天(4天加護病房) 並領有重大傷病卡(不過我自認好像沒那麼嚴重)以下診斷你們認為這金額 合理嗎
你同意就好
首先,醫生評估自有他的專業,之後很難去講有沒有後遺症,精神賠償除了是精神上賠償,亦是以後後遺症的治療費,所以你可能要再評估一下是否提高,別那麼快做決定。
七萬是理賠哪些項目?
你覺得保險賠太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