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約2個月前,我家人騎機車停在待轉區,綠燈準備直行時,被左轉汽車撞上(警察請對方提供行車記錄器,但她說沒有裝)在車禍後看診的2位醫師,並沒有發現家人的肋骨斷裂,是換給第3位醫師才發現。
想問大家,上面所述的情況,會不會影響到醫藥費賠償的金額?而(手腳都有擦挫傷+肋骨斷2根)醫藥費薪水精神賠償勞動力減損等等,不知道要開多少才合理?所以想問大家有遇過這樣的情形嗎?先感謝各位!
待轉區綠燈直行,那代表左轉車輛闖紅燈
聽你敘述對方像全責初判表寫什麼肋骨斷裂算嚴重 不要急著和解可以陸續回診 上調解處理記得(6個月的刑事追訴期)開立項目:醫療費用(回診單據最後統整)薪資補貼(診斷書開立宜休養天數 看家人做什麼工作)看護費用(診斷書需專人照顧)交通費用(來往醫院回診費用)車損(估價單)精神補償(通常2-3個月)勞動力減損(看是否造成後續影響)
有申請到現場圖初判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