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媒體揭露了許多事情。
我比較不解的是,為什麼台灣人喜歡透過媒體來「爆料」,透過輿論壓力來「扭轉」一些事情的結果?如果對方是犯罪,第一時間由司法來處理,然後秉持「偵查不公開」的原則,照理說許多事情應該都是要司法有了判決,事情才能曝光。
台灣媒體的舉動,似乎是不相信司法,想要帶動民眾一起來抵制某些事情,也就是所謂的「公審」。
一個人犯了錯,公諸於世,等於是讓這個人再也沒有翻身的機會,那這個人為了生存,只能做出更極端的舉動,直到被長期關起來,或者是死亡。
有些事情也沒有涉及法律問題,但可能造成危險,例如開放式餐廳辦性別派對放煙火,就有人馬上錄影,然後放在網路上讓大家來評論,還說歡迎記者拿去用⋯。
我覺得奇怪的是,台灣人在當下遇到事情,第一時間都不是選擇當面溝通,而是事後在網路上發文抱怨。
然後,鍵盤俠們就開始用極高的道德標準來批判別人的行為⋯。
這一連串的做法,我心中有太多太多疑問。
人與人之間一定會有衝突,但是當下自己沒有任何表示,事後才來說對方如何不對,這樣根本沒有「自己」解決問題,而是想依賴「第三方」來處理,這是其一。
網路上每個人都是極高的道德標準來批判別人,那麼自己做了些「不是很嚴重的小錯」,例如撒謊,這些人也會用相同的標準來檢視自己的行為嗎?這是其二。
與自己根本無關的事情,一堆人在那邊大罵附和,是因為正義,還是平常吃飽太閒沒事做,才有辦法花這麽多時間在網路上一直討論這些「對自己毫無幫助」的事情?這是其三。
記得當我還有工作時,根本忙到沒時間上網,沒時間看新聞。
公司的事情永遠多到處理不完,下了班還要積極舉辦各式各樣的讀書會,以提升自己在工作上的軟硬實力,進而賺取更多的薪水。
即便我現在是無業遊民,我也沒有興趣去評論別人的事,因為評論一點意義也沒有。
不管是對事件處理,或是個人成長,完全沒益處。
所以,我最多只是看一下,確認事件本身不會影響我的生活就好了⋯只有那麼一次,有人一直發針對「某人」的惡行惡狀,我覺得有點厭倦,所以講了幾句。
然後,我就收到一大堆的留言回覆,被說是親友團,被質疑別人做的壞事為何不能發在網路上警剔別人?難道事不關己所以我才說得如此輕鬆?當然不是。
首先,「某人」的事情有司法介入調查了,一直用「我夢到的」這種話語來間接描述偵查過程,本身就是違法。
我只是提醒對方要懂得保護自己⋯。
再者,網路上的留言虛虛實實,一堆匿名的人指責「某人」的罪狀,那為何發生的當下不馬上報警,而是選擇「爆料」?這個留言的可信度又有多少呢?也有人質疑我,不把對方的個資揭露出來,萬一有更多受害者怎麼辦?問題是,個資已經被揭露,我只是好意提醒,建議不要一直做同樣的事情。
再者,如果最後才發現那個人根本沒有犯罪事實,這些網路的鍵盤俠們,可以拍拍屁股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就全身而退嗎?至少我沒有親身經歷或親眼看到對方惡行的證據,我就不會先去預設對方的立場。
鍵盤俠們有自己的正義,透過輿論想改變自己無能改變的事情;同樣地,我也有屬於自己的正義。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但我從來沒有想要改變什麼,因為我連自己的生活都顧不好了⋯活到這把年紀,我更懂得「自掃門前雪」的重要性。
做自己能力範圍的事,想要捍衛正義就靠自己,別把別人拖下水,改變不了就先顧好自己即可⋯我想,這是屬於我的無賴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