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時業務有提供這個方案再便宜2萬
正常人買車 申請舊換新五萬補助 再把車賣了過戶給別人 哪裡違法? 多想想怎麼賺多一點錢比較實際 不要想這些有的沒的
灰色地帶而已 😄 😄
怎麼覺得有人危言聳聽
晚安您好,這個手法俗稱人頭車,最早是有業務用來削價競爭的手法,用其他人名字的報廢車領取補助,補助一部分提供給新車車主,一部分提供給舊車車主,換取更高的車價折扣吸引客人來購買車輛,無良一點的不會跟客人說,直到客人發現新車第一手不是登記在自己名下才會發現,如果業務有先提出這個方式,舊車車主與新車車主都同意的話,變成新車車主要先將新車登記在舊車車主名下,從而領取補助,但風險為新車登記在別人名下,屆時對方有可能會不願意過戶回來,此方法不違法,但屬於灰色地帶,真的要查的話有機會追回補助金額 給您參考
何來違法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