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騎在只有一線道的路上,一直都是靠道路的最右邊,結果有一台汽車在到路口前才打方向燈,我差點撞上去,想問一下各位1:如果真的車禍,肇責會怎麼判?2另外我這樣算右側超車嗎?下圖黃色為機車,綠色為汽車(台灣法律真的很模糊,我是真的不太懂才發問,麻煩鞭小力一點,謝謝🙏🙏)
同車道就看前後車關係,你錯。
不同車道是他內側車道右轉,他錯。
所以才在說不要路口並排或超過其他車
你的舉例沒有符合超車定義
有點微妙,不過以我的觀點回答看看,有問題再麻煩請其他人糾正A1.先分兩種情況:情況1.不知道有沒有分向線或機車道,如果你騎在機車道他從一般車道要右轉,就是他的問題比較大,不過因為是鬼島,肇責大概他7你3情況2:如果沒有分一般車道和機車道(你們在同一車道上)那你從後面你就是後車,他是前車,不管他是不是臨時打方向燈你就是未注意行車安全距離,這種狀況你還是得左側超車,肇責大概他3你7————————————————A2如果是上述的情況1,你們不在同一車道上,那就不太算右側超車。
反之,如果是上述的情況二,你們在同一車道上,那你就是右側超車了————————————————總而言之,不管是不是同車道,我建議你之後如果真的要超車,在左側車道不是禁行機車的情況下,一律從左側提前變換車道超車,一來不太會有爭議,二來靠右側超車是真的危險然後遇到這種臨時打方向燈的,不管上述什麼情形,他肇責應該會再高一點,不過因為是鬼島,你也不要有太大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