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立達徵信的第31天:新人第一個月最後一天的心得 - 資訊發達的時代更該懂得求助

這幾天不管是我們接到的委託案件,還是在網路上看到網友的發文或留言,才發現原來台灣真的每天都有那麼多家暴案在上演...尤其是其中一篇講述小時候爸爸喝了酒就會暴力毆打家人、導致長大後都還有陰影的發文,相同的情節也發生在我好朋友的身上,而回文也是釣出無數篇爸爸會酗酒後暴力毆打家人的留言。

當時...大家都還只是個無能為力的孩子啊現在我們都長大了.....我們都有能力用正確的資訊去幫助那些正在經歷相同困境的人們而現在正是個資訊發達的時代 走過這些路的我們 有義務拋出資訊枝椏與正在困境的人 懂得伸出雙手尋求幫助 同樣重要113 和 保護令 就是這其中很重要的工具 但是很多家暴的案件,受害者通常都會在保護令生效之前,倍受威脅!例如會打老婆孩子的丈夫會故意在保護令生效之前變本加厲,刻意不斷地騷擾恐嚇受害者⋯⋯所以這時候資訊的流通就很重要:這裡我想盡量打成白話文 口語化 通俗一點保護令就分為三種 :(一)通常保護令(一般保護令)(需法院審理)(二)緊急保護令(可在4小時內聲請到)(三)暫時保護令 1. 通常保護令審理時間較久,需要法院開庭審理,並給予雙方表達意見的機會。

優點是一般保護令的內容會比較周全,例如可以要求被害人付房屋租金、小孩的扶養費。

(但緊急、暫時保護令不行)2.緊急保護令可以在4小時內迅速聲請到!但是被害人自己不能聲請緊急保護令,要透過警察、檢察官或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向法院聲請,例如報警- 請警察聲請。

而且這是24小時都可以透過警察向法院聲請的。

而且會在4小時內得知聲請成功或失敗。

3.暫時保護令就是情況沒有急迫到可聲請緊急保護令,但聲請一般保護令要花比較長的時間,暫時保護令接可以補足 通常保護令生效前的等待時間,但雙方最終還是會進到法院審理通常保護令的程序。

大家除了上網留言分享自己的心路歷程之外也有責任要將資訊管道傳達給更多的人知道如果自己的鄰居、同學、或你們在網上看到的求助貼文...希望都能傳達一下求助管道和三種保護令的區別。

另外,在等待一般保護令生效之前,也能委托我們立達徵信業,我們也有派人保護安全的保鑣服務。

或是長期飽受暴力&威脅陰影下,不敢自行報警的人,也能尋求我們徵信社「夜逃屋」的服務,立達可以直接保護您跟孩子迅速安全的離開當下的環境、再協助您聲請適合的保護令、也能協助您蒐證、替您進行離婚談判、或打離婚官司。

以上資訊皆為我自己整理出來的心得,若有不正確之處還敬請指教糾正🥹另外在打這篇的同時,我正好看到YouTube影片上面介紹某間早餐店,是由女老闆 洪幸慧 的爸爸所留下來的焊接行所改建的,因為這間焊接行是女老闆從小長大、充滿愛和回憶的空間,她想牢牢留住對爸爸的記憶,連沾滿油漬的磨石子地板都捨不得換掉。

焊接行以前要敲敲打打,到處都破破爛爛的,而女老闆就是想要保留著爸爸以前工作過的痕跡🥹🥹🥹正在打這篇文章的我看到了這段影片介紹,與我的文章內容形成了強烈對比呀⋯⋯看來這位老闆是在充滿親情溫暖與關愛下長大的宇宙幸運兒呢🥹🥹🥹而她爸爸後來成為了漸凍人已經離世了如果她還有思念和不捨那肯定當時是有著很美好的回憶吧😭😭😭

2024-10-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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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保護令制度有遐失,易遭有心人濫用,成為離婚搶小孩的SOP據統計,保護令的聲請與核發年年攀升已有多數被害者,被加害者設計聲請保護令,竭盡心力釐清後,過程中所收到的創傷只能默默承受,因為保護令沒有誣告問題希望廣大網友可以幫忙推廣,呼籲修法,遏止歪風因為被前妻拼湊證據取得暫時保護令,小孩被單方面強制帶走…但…這種驗傷單可以核發暫保,我不懂恐龍法官的邏輯是什麼!!對方有提供明顯受傷照片做“偽證”(不是我弄的)卻沒人想到為什麼有受傷去驗傷,醫生當下還不替她註明,全部都是自述現在對方拿著暫保當武器,光明正大的欺負人法院一個樣,在外又是一個樣

2024-10-31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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