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為什麼我們要保護違規者的權利

常常看到網路上人們分享或是詢問交通事故,然後留言總是說37開或是台灣很難無肇責等等。

我以前剛考到駕照喜歡自己騎車出門閒逛的時候(現在當然是買轎車請司機來看,我覺得比較安全),總之被違規的不管是大小車甚至行人給煩到懷疑他們有沒有基本交通常識,後來也意識到只能保護好自己和家人而已。

總之我依舊不能理解,為什麼我們交通法規還需要保護違規者的權利,今天使用交通工具的前提是有駕照了,那麼也等於你知道規則是什麼,就像我商務上簽約後,就表示我同意了合約上的權利與義務,但是我不能理解,為什麼在交通法規上,卻似乎好像簽約後毀約的人還可以得到合約的保障這樣。

我實在不能夠理解,交通法規如何,那麼就以遵守規則的人為最優先保障來處理難道不對嗎?

2024-12-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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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駕照不一定知道規則是什麼

2024-12-23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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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台灣交通會亂丟原因除了特殊狀況 違規撞x一個少一個對大家都好 三寶變少不塞車 用路也變安全 已知對方故意違規還要被贏注意未注意噁心 靠北腳痛部

2024-12-23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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