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很愛喝飲料,喝遍各大小連鎖的手搖杯,今年613在Ubereats 叫了外送,點了「鳳梨圈茗舖新莊民樂店」的四杯飲料。
喝到的當下就真的覺得不好喝。
平均一杯也要60,所以我留下了評論,隔天卻被這樣回覆有什麼辦法可以抵制懲罰這種店家啊?身邊很多開餐飲的朋友固然知道他們的辛勞,好喝好吃都會給予肯定,不滿意當然是留下一顆星,難道消費者評論一顆星就要被提告,浪費司法資源嗎?聽警察的口吻感覺相當無奈呢…
卡一個 還說你申請遺漏真的扯
這麼玻璃心還要出來開店真的刷新眼界
講白的警局通知書根本不需要理,沒強制力的文件,就讓警察直接把案件往上送地檢署就好,有些檢察官看到這種鳥案件會直接簽結,我就沒理過5次吧,然後地檢署一次都沒叫我去過。
他這個超好笑,想告誹謗,現在連一星負評都可以告毀謗了,到底要多玻璃心啊!有提到能證明毀謗之事若屬實不罰,不過他首先要先證明這樣算不算誹謗吧!然後特別幫原po點愛心集氣,加油
飲料難喝還不讓人講實話了 而且現在好像很多店家很愛用這種回覆來討關注度?真的不是做任何無腦的行為都可以拿店家特色來當藉口的捏😮💨
蛤?請問告哪一條?太扯了吧?
我看評論店家說你找來另外三個人是什麼意思呀
只要有消費,留下真實評論,他就告不成但,就是煩
看來是很想紅 讓記者來抄 看它能撐多久
他是通靈系店家?隨便找個名目告人
唷 這禮拜找時間來去朝聖一下 好口怕喔
去爆料公社再幫他們宣傳一波
B5-1 如果真的是89開店,主要就是想知道你是誰住哪吧 只能祈禱他們不會動私刑
謝謝店家讓我在讀書讀到累的時候有瓜可以吃這幫助我恢復精神
一星的回覆真的笑死這個老闆
笑死!玻璃心真的不適合開店做生意
如果你想弄他們的話其實去衛生局檢舉,出餐的地方有貓狗動物,然後再去他店門口勘查一下有沒有隨意擺放雜物佔用公共土地,或是消防疑慮之類的,檢舉完一輪他們可有得弄了,絕對解氣
我曾經去一家餐廳用餐,隔壁桌點了一道菜(辣椒蟹),後來上桌後客人說這不是辣椒蟹,我偷看了一下,那道菜跟圖片長的一模一樣啊⋯⋯,最後老闆很生氣叫客人不要吃了
但是版主也很奇怪,你覺得難喝說不定別人覺得好喝也不需要去留負評眾口難調,每個人都懂
有法律系能幫忙解惑一下嗎?商店看起來是以 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針對惡意留一星的人進行提告但條文中是說他人名譽,但此案應該是商譽而非個人名譽,這樣也適用嗎?
EQ好低的店
還好我想喝手搖都挑連鎖的老品牌....放個板凳看後續
超低能的爛店
他很玻璃心欸開店還這樣
我看他回覆寫你恐嚇他,不知道你們一開始是怎樣開啟對話的
恭喜阿 送錢給你花
你現在不就在懲罰他了嗎
根本不會怎樣我反而還要把通知單貼到他的評價上讓大家知道只是說不好喝還要被告真的很好笑不過他怎麼會知道你的真實名字?你在google用本名?
公開這件事情,如果連客觀評價都要告,我永遠抵制這家店
感謝避雷
經驗談就是店家大家只是想要你跟他們和解,要個幾萬塊,但這是可公開評論之事,且此為個人口味之感官並無抹黑毀謗之意,大概也不會起訴
現在人都好愛學政黨,有事沒事告你讓你跑法院
難怪上次看到有個人說「其實什麼事情都能成立告訴,但問題是能不能告成功」謝謝原PO,讓我見證了這件事。
低星評論全部看下來都在罵人
真的好嗆 😂 我看了什麼
只說難喝根本告不成啊 提告的人是時間太多吧
提告是他的權利告不告得成又是一回事這根本不會怎樣可能想約你真人這種店家真的母湯
不知道能不能把他們提告的通知單貼在地圖評論上?讓客人知道他們家買飲料送法律課程
只有單一個案說難喝起不了作用提告也不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