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廢除兵役。
因為女的懷胎要10個月,男的兵役才4個月,現在台灣生育率0.87,女的平均0.87×10=8.7 ,男的4×1=4。
且這只是用懷孕跟服兵役比較,還沒算產後哺乳照看孩子呢!什麼時候台灣生育率低於0.4,什麼時候再來討論廢除兵役吧!
奇文共賞 連女生都嗆妳真的不容易欸
你反對認同的理由,居然只是「相對剝奪感」,別鬧了吧。
每個女生都有貢獻生育率嗎……男生當過兵跟女生生產過的比例似乎不太一樣(弱弱的問)
一個是可能會痛死,一個是痛苦到有機會死
奇文共賞🤔
女性墮胎自主就是引發問題了才被立法限制啊,我也覺得女性應該能對自己的身體有掌控權,但今天女性一時懷孕情緒失控墮胎的問題怎解?有人用肚裡小孩威脅丈夫的問題怎解?現在修法的墮胎罪是惡意墮胎部分一般的其實沒影響喔,不過最後我還是認同女性該有墮胎自主,可這跟男性當兵什麼關係?我沒好過所以你也要去死?報復性的行為大可不必,又不是男性不用當兵女人就可以得到墮胎權,我就不說你這算法漏洞了,那假設今天變成男性都要當兵十個月,女性至少都要生一胎你接受嗎?事實就是被強迫的和自己選的毫無可比性,這麼簡單的道理不難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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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婚,墮胎不能自主!如果因被強姦或是未成年無力撫養,支持自主
108課綱的遺毒
請問你在用子宮思考嗎請問你有義務孕嗎???超可憐欸現在女人的邏輯真的有夠爛一個是強制性一個不是強制性你被強姦可以告好嗎
更新嘍 現在一年
我覺得改成下面這樣比較好全面取消義務役,但有服兵役者可享有軍警優待,並於服役及後備役期間享有每年所得稅減免額度,最高服役年齡為36歲,最低服役年限為1年,不限男女皆可服役。
女性墮胎自主修正為1.非自願受孕的情形下,女性擁有自主墮胎權。
2.在有婚姻關係且有備孕措施情形下,墮胎須經由雙方同意。
3.無婚姻,且自願懷孕的情形下,女性有自主墮胎權,但男方有知情權。
題外話,把兵役跟懷孕掛勾真的是很白癡的事情。
各位她明顯就是中共派來的😂現在還在用4個月,早就改了👍
你他媽的有病!
可悲台女,標準女拳自助餐,只要好處、又想著奴役男性,希望男生們可以團結對抗這種邪惡左膠女權,拜託大家了!
這什麼鬼文章.....,這麼在意生育率問題,你可以瘋狂懷孕生娃,好好滿足你的生育率指標,是不知道你達標了 可以獲得什麼好禮,記得到時候達標要分享欸沒想到還有人比政府更擔心生育率問題,兩碼子事扯一起談 是來當小丑的???
這文好純哦看到原po內文和留言 看不懂但大受震撼1994年後出生適用4個月94年=83年次 通常說民國會用數字+年次西元轉民國算法 1994-1911=832005年1月1日出生恢復一年簡單整理4個月役期是出生於民國8311-931231西元199411-20041231
超級可悲從現在的數據被打臉後來又扯到2018發現數據又被打臉以後乾脆扯回到1949
B1-24 你這就屬於標準的數學不好加上論述能力有問題 首先我從來沒有提廢除兵役啊 我都是在針對妳提出的算法有意見啊 畢竟前後從原文 到 b1-3 b1-5 妳連續算錯四次欸大概估略一下就知道?妳倒是估個算式出來啊我也不求妳一定要精算了 妳算式漏洞百出我也認了倒是有個客觀數據出來啊 沒有你只是憑妳的感覺而已我硬拗?好好笑哦妳直接打臉你的原文欸按照你的算法 未來台灣男生都是一年兵 啊出生率只會越來越低而已你想論理卻提不出客觀的統計數據只會憑感覺反駁 ㄏ超大杯
兵役不是改回一年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