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月發生車禍,我方有保險且出險,但對方什麼保險都沒有,連強制險也沒有。
我有受傷且當天驗傷,但他事後(隔天我傳診斷書給他)說他也有受傷但沒驗傷。
目前只有第一次談判的時候他有出現,過後訊息賴他已讀不回,我方保險公司打電話給他也不接。
車禍到目前還未超過六個月,我這邊保險公司一直叫我跟對方聯絡,但重點是對方不理我。
因為對方一直不出面,那我的想法是就也不去聯絡對方了,然後也不簽和解書(因為他不出面),車損、醫藥費、撫慰金都自己吸收,如果不簽的話,事後會怎麼樣嗎。
謝謝看到這裡的各位!
這種以刑逼民 就好解決了
你如果怕被反咬,那還是要繼續做聯絡的動作,不用很頻繁,但要保留證據你不是不聞不問,是對方在擺爛若是真的怕有事,那就期限內先告過去
第一次談判地點在哪?
初判表怎麼寫?如果雙方都有責任先提告過失 保護自己的權益別以為沒寫和解書就沒事欸就不要6個月刑事追訴期的最後一天反被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