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的犯罪者

每次看到新聞上 某某某犯罪,因為患有精神疾病然後就是輕判或是根本就沒事竟然都有精神疾病,而且還有可能會犯罪,那家屬就因該負起看管的責任,他犯罪就有家屬出來負責承擔甚至對於這種會犯罪的精神疾病患者,更因該把他關起來吧,他犯罪說是發病,那誰可以保證他下次不會又發病犯罪,這種因該要等關進去監獄,所有精神疾病罪犯都關在一起,再沒有醫生批准好了前都不準再出來,但如果又犯醫生也要連帶責任(避免買通醫生放人出來)而且我也覺得不只精神疾病的只要是罪犯,法官覺得可教化,或任何理由,輕判或無罪,只要他再次犯罪,當時判的法官也要連帶負起責任。

如果沒法保證不會再次犯罪,那憑什麼可以輕判或無罪。

2024-10-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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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覺得還好,比較需要負責的是決定讓罪犯假釋的

2024-10-30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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