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12月28日發生車禍,目前已申請初判表但還沒下來,想上來詢問一下可能的肇責比例。
當下的情況是我方機車(A車左轉車)與對方汽車(B車右轉車)匯入同一條道路。
當下車禍前有看到對方不斷接近,所以一直煞車,但最後還是撞上對方的油箱附近。
我是在路口等待直行車通過後(也有注意到對方要右轉)再起步左轉後匯入中間車道,因為內側車道禁行機車。
對方右轉後直接橫切最內側車道,因此發生車禍。
我當下滿慌張的,因為是第一次出車禍,後來釐清思緒後,認為應該是對方肇責比較大,原因:1. 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2. 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但問了法務相關人員,目前得到的答案是:可能是5:5分。
B的責任大
匯入同一車道他責任大但這個圖看起來你們在路口尚未進入車道即發生碰撞,極有可能不適用對向同時匯入車道這項規定,法務認為55不是沒有原因的
5.5或7.3,我12.31車禍都拿到初判表了,你還沒拿到?!
看到對方不斷接近,卻不煞停的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