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下個月要調解,由於是第一次車禍,很多賠償的問題都不太懂所以上來問大家。
事情經過:當時我騎機車要直行,後方轎車沒看到我 起步太快,撞到之後沒發現撞到人,事後發現車子有刮痕對方才發現自己撞到人在做筆錄的時候是沒有提告對方肇逃初判表下來對方全責當時是全身擦挫傷,頭部有撞到瘀青,傷口都在關節處,比較難好,車禍那段記憶完全不見,因為我撞到當下是昏迷的,醒來在醫院。
機車的部分對方已經將我的機車修好並全額支付由於對方有包1200的紅包給我,所以我上課坐計程車的錢沒有想要跟對方索賠。
下面有幾個問題想要問大家麻煩了😭🙏因為我本身有打工,這次車禍我將近快一個月無法打工,傷口都在關節處根本沒辦法走路,工作是餐飲業需要一直走動久站,診斷證明書當下急診並沒有寫宜休養天數,後來回醫院去補天數時,醫生告知因為沒有回診,最多只能幫我開一個禮拜,換藥我都是在家自己換,這樣還能跟對方拿薪資的錢嗎?調解的時候要出示什麼樣子的證明?類似在職證明?班表之類的嗎媽媽在我出車禍當天有馬上從台中下來嘉義並搭計程車到醫院,這部分的計程車費用沒有收據,是可以請對方賠償的嗎?大概精神損失費要拿多少?傷口在癒合的時候有不小心感染濕疹 ,回診的費用可以索賠嗎?有去中醫那邊調理拿水藥這也是可以賠償的嗎?身邊的家人有叫我去皮膚科看傷口的色素沉澱,如果我掛號拿藥,或是買除疤美白之類的藥物是可以理賠的嗎?問題比較多再麻煩大家了😭謝謝你們
機車汽車事故,初判對方全責,你有全身擦挫傷+頭撞到+部分失憶1.車損:對方已全額理賠修復2.體傷:所有醫療支出(就診、檢查、自費藥物),單據全部留存,建議手機拍照存檔3.工作損失:診斷書宜休養天數30天,再*你的月薪資(要有證明)以上都是一定可要求的,但關鍵是另一方有保險嗎?文中沒提,感覺對方沒有(有保險會這麼快付車損?)4.其他費用:代步、看護、後續醫療5.精神損失:有些保險公司會稱為慰問金,根據受傷程度跟當事人態度,有一定的區間(我經歷過的事故,我汽車全責,對方機車腳踝扭傷,保險公司額外理賠慰問金$8000),我覺得你的情況3萬以內可以爭取所以第一個重點,對方是保險公司理賠還是自己負擔?保險理賠有標準的程序跟金額判定,妳可以主動開口(例如所有單據費用+工作損失+3到5萬),我覺得有機會拿到但如果對方沒保險,可能要判斷一下對方財力跟態度,如果對方態度消極甚至擺爛,妳還可以在半年內提告過失傷害(成立的話,對方要繳給國庫3-6萬我猜),這部分額外費用也可以是你的談判籌碼最後我想建議,你有頭撞到+失憶,要不要去大醫院檢查一下比較安心,身體健康是一輩子的事,祝福你
1.診斷書上寫休養多久,就要多少薪資損失沒有薪資證明就用最低薪資去算2.計程車費基本上只認回診車資3.精神損失很主觀,自行評估。
4.傷口感染濕疹又回診可以一起求償水藥不會賠 除疤也不會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