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線道時速40-50,而對方則是因爲路肩(黃線)有停一台小貨車再卸貨,而對方機車騎士則未打方向燈從路肩切到外線道,而我正好從對方左後擦撞而側翻至左前方導致左手跟左腳有擦挫傷,這樣肇責誰比較大,因爲初判表要一個月後才能知,好奇問問。
7天後能附上現場圖。
你無責機會挺大的
有影片對方全責機會大,沒有就是73,對方7你3。
對方路邊駛入車道未注意來車,要賠償建議先提告過失傷害。
But如果對方有先完成變道,你才煞車不及撞上,這就反過來了。
聽起來對方的責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