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3600元送給國庫!交通新規定1130啟用「一上路當場開罰禁騎」,很多車主還不曉得

交通部越來越熟練如何從人民口袋挖錢了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發布新聞稿表示,自11月30日起新購微型電車(舊稱電動自行車)者,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騎乘,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也將移置保管或沒入。

另外,交通部給予微電車掛牌寬限期11月29日將屆滿,現已使用微電車者也請儘快完成車輛領牌及投保程序。

松山分局指出,統計今年1月至10月松山區微電車違規取締計68件,前3大違規項目為「不依規定停放車輛」、「未戴安全帽」及「不依號誌指示行駛」。

有鑑於掛牌過渡期限將屆,松山分局說,即日起配合市警局規劃的2階段(為期4週)加強微電車違規宣導、執法。

第一階段加強宣導期:11月19日至29日,除一般性違規執法,主要側重宣導未懸掛牌照的駕駛於期限內領用號牌。

第二階段加強執法期:11月30日至12月15日,針對轄內微電車易違規熱區(時),規劃勤務取締未領用牌照行駛的微電車。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7大重點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也說明,騎乘微電車須注意7大重點:1、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2、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違者將處300元罰鍰。

3、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違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

4、不得載人及限速每小時25公里以下:載人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超速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

5、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

6、不可酒駕、毒駕:違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7、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違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

交通警察大隊也提醒,北市開放自行車行駛的人行道、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都禁止微電車行駛。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5276746

2024-11-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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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廢物交通部長長什麼樣子還在期待什麼? 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