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私下和解拖很久

文長🥹🥹第一次發文,如有用詞感到不適,十分抱歉!!——————12月底我跟一位朋友要上台南去探病,朋友因為要順便做指甲,所以我們選擇騎車去比較方便來回。

但是就在快到台南的時候,行經高雄旗山時發生意外。

我們是直線騎,前方幾公尺有一台gogoro 女士要右轉進小巷,我朋友也有注意到她要右轉(我朋友載我),結果就在那位女士右轉燈要進去小巷後,她又立刻回到我們直線騎的主幹道(沒有變燈),我朋友嚇到後急煞,沒有撞到人和車,變成我們自己自摔車。

之後她說是因為小巷有一台汽車堵住,她沒辦法過,就直接回來左轉。

gogoro女士後來有停車,回來看我們,問我們怎麼樣。

但我們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情,有點不知所措,特別是我朋友,她整個嚇到都講話沒邏輯…。

然而,我們這次騎車是借我男友的車,因為朋友的車是r15不方便載人,我的車是10年老many ,怕車子承受不了,所以才向我男友借車。

那位女士當下過來,是跟我們一樣偏向私下和解,因為我擔心車主的問題,還有我們這樣沒有擦撞自摔車的狀況,我就沒有報警。

(但現在很後悔為什麼沒有報警…,學到教訓了,不管怎樣都要報警備案)就這樣,我們摔車後,就去醫院檢查受傷,我們身體沒有什麼大傷,但車子兩個後照鏡都掉了,側柱跟中柱也都受損。

檢查完身體原本要去估車,結果假日沒辦法估車,所以我們就延後了。

原本,我有跟那位女士提議要先去警察局拿和解書,結果她跟我說可以自己找網路上的模板用…。

我們雙方就決定等車子估好再聯絡。

在這估車期間,那位女士建議我們去做個筆錄備案,後來我們回到住家附近警察局問,警察說車禍是屬地主義要回到當初事發地附近的警察局才可以做備案,而且要雙方都在。

我也跟那位女士說了,結果她一直說她當初她的同事不是這樣,筆錄可以分開做。

從12月,到最近我跟她約時間做筆錄,她還在扯說筆錄可以分開做,我就有說請自己打電話詢問,有進展可以跟我說。

結果過了一個禮拜又好幾天也沒聯絡我。

我真的很生氣,因為那位女士好像覺得無所謂的態度,明明當初就說可以私下和解,我提議可以先去警局拿和解書。

現在又因為她建議我們做筆錄,拖了好久,又約不到時間。

原本打算我方有討論是說修車的價錢,可以三個人平分(一個人差不多快4000,還不包括醫藥費)結果她不接受,她覺得自己頂多賠10~20%。

但那位女士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而我方時速大約50,這樣的肇責比例她不可能是20%吧?——————————所以因此想問,我們沒報警也沒有行車記錄器,對方又一直拖的情況下,我們能怎麼辦。

當下覺得那位女士人還不錯,她還有載我們到醫院,但現在越拖越久,感覺她一直在找藉口推託。

真的感到心好累。

如有哪裡用詞不當錯誤或偏激,感覺描述細節不夠。

十分抱歉!!我表達能力不是很好

2025-02-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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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可以分開做啊沒行車記錄器可以找看看附近店家的但紀錄還在不在就不好說

2025-02-1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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