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未成年造成致死的犯罪事件增加,我呼籲大家陳情,學習新加坡施行鞭刑,細則就是未滿十八歲之犯罪人,如果犯致死的罪行,因為不適合死刑,建議要施行鞭刑,以昭囧戒。
呼籲有用還叫呼籲嗎?
然後鞭刑前再設10道關卡